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8 17:28来源: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县区相关部门:

现将《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积极动员指导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开展申报(附件5、6)。

请各县区工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会商县区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后,于7月10日前将审查通过的企业按产业领域联合行文(附件4)推荐上报市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体局,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联系人邮箱市工信局对各县区推荐参评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会商市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后,将审查通过的企业按产业领域联合行文推荐上报。

企业申报端口关闭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4时,请各县区工信部门及申报企业注意把握时间节点

联系人:马斌、纪旭     联系电话:3125048

邮  箱:bbjw5048@163.com

 

附件:1.市及各县、区咨询电话

2.《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3.《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另附)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6.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2024年6月18日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外事局局、市文旅体局。


附件1

 

及各县、区咨询电话

 

序号

  

联系电话

1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3125048

2

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3970580

3

怀远县工信局

8212373

4

五河县工信局

5056160

5

固镇县工信局

2136017

6

龙子湖区科技工信局

3040237

7

蚌山区科技工信局

3137117

8

禹会区科技工信局

4953983

9

淮上区科技工信局

2829265

10

高新区科技工信局

4092269

11

经开区科技工信局

3083292

 

 

 

 

 

 

 

附件2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经)信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皖政办〔2022〕2号)和2024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范围涵盖一、二、三产,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提出申请,须符合《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申请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请,程序如下:
  (一)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2);
  (二)县(市、区)工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会商同级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后推荐上报;
  (三)各市工(经)信局对参评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会商同级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后,将审查通过的企业按产业领域联合行文推荐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市、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大政策宣贯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一、二、三产企业申报,帮助企业掌握申报要求。
  (二)请各市、县(市、区)工信部门及申报企业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填报。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4时,市、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三)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不设推荐名额上限。请各市工(经)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于7月19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3)联合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邮箱。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二)根据往年情况,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陆账号、密码,建议申报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

  附件:1. 省及各市咨询电话
        2.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3.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4. 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17日

 

 附件3: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docx

附件4-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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