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和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5 15:58来源: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3〕243号)精神,推进首批次新材料对标研制、推广应用和成果转化,现就征集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目录和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制需求

(一)申报单位

1.单位注册和纳税地在安徽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研制单位:有潜在应用客户,正在研制或有研制计划的单位。

3.需求单位:在开展生产、开发等工作过程中有使用需求的单位。

(二)申报类别

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围绕制造业提质增效和应用需求,经创新,新材料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实现重大突破,可达到省内技术领先及以上水平,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生物医用及生物降解材料、石墨烯材料、量子材料、增材制造材料、超导材料等。

请各县(区)及时组织企业填报《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申报表》(见附件1),并形成《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汇总表》(见附件2)一并报送。

二、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列入2022—2024年《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名单》的企业,详细填写《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征集表》(见附件3);近两年获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政策支持,此前未列入《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新材料企业也可填报。

三、相关要求

1.研制需求和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征集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

2.请各县(区)高度重视,结合本地新材料“双招双引”“揭榜挂帅”及产业发展规划等实际,认真组织企业(单位)开展研制需求和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申报工作。

3.请于2024年5月21日前将以上材料行文报送市经信局产业政策规划和原材料科,电子版一并上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健,联系电话:3125101,电子邮箱:bbsjxwcyk@163.com

 

附件:1.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申报表

2.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汇总表

3.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2024年版)征集表

 

                                            2024年5月15日   


关于征集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和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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