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蚌埠市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4 10:13 信息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量: 字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蚌埠市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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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蚌人社秘〔2020〕92号)精神,现将2020年度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在蚌埠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市外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人员,符合《安徽省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办发〔2013〕28号)(附件1,均可申报并参加评审。公务员、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安徽省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办发〔2013〕28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蚌人社秘〔2020〕92号)执行。申报人员在准备材料和相关单位审核把关时需把握以下要求:

(一)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他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19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

(二)关于职业资格与职称的衔接。根据《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72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可按照文件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关于非国有职称和社会化职称。以前通过各类非国有职称评审等途径已取得职称资格的,在申报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职称评审时,按降一级别来把握。

(四)关于继续教育。按照有关规定,2016年以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应不少于72学时,2016年及其以后每年应不少于90学时,且公需科目不得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时。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选修科目,或达不到年度规定的学时,申报职称不予受理。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及登记审验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蚌人社秘〔2020〕77号)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五)关于转评。取得非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转岗从事工艺美术技术工作满1年后,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转评工艺美术系列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转岗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转岗前后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的,依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第七章相关规定办理。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2,用A4纸正反面打印)。破格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2.《2020年申报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3一式2份以及word电子版(doc/docx格式)

  3.专业能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审签人签字,下同)。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4.论文、著作原件word电子版doc/docx格式,以近5年为主)。

5.业绩材料: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用人单位审验盖章)1份,获奖证书(须附获奖作品图片)以及其他反映业绩成果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近5年为主)

6.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4)一式2份。

7.《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1份。

8.《单位公示证明》(附件6)1份.

9.2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10.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需提交经市人社局审批的《蚌埠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及申报人员评审计划审批表》一式4份(附件7)。

11.2020年申报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excel电子版(附件8,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

12.由县(区)人社局开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中央、省驻市单位人员,须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部门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评审函,经批准后方可参加评审。

13.申报材料目录(附件92份,1份贴于牛皮纸档案袋上,1份放在袋内。申报材料须按目录顺序排列整齐装入袋内(无须装订成册)。

1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申报材料中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获奖等,应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特别是近5年来的情况。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项目(课题)、业绩成果、表彰奖励等,要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并注明任务下达(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次)。学习工作经历有学历、职务等变动的要分阶段填写。

  四、面试答辩

  破格申报人员须面试合格,在开评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审核,方可将其申报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开展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是加强工艺美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县(区)经信局及有关单位要广泛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广大企业及基层工作人员,做好人才服务工作,促进专业人才进步成长。

(二)强化审核把关。各单位在申报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要对申报人员的材料严格审查, 并做好相关公示工作。申报人基本情况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单位人事或相关部门在申报评审表公示栏如实填写公示情况及单位公示证明。各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职尽责,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公示等工作,对申报过程中发生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三)加强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申报人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记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按时报送材料。申报材料经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县(区)人社局审核后,于2020年112116日统一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教育科(蚌埠市东海大道市政府院内综合楼3楼5310),联系电话:3115310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附件及表格,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首页(http://gxj.bengbu.gov.cn/)——“职称评定”栏目下载。

  其他未尽事宜由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人事教育负责解释。

附件:1.《安徽省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皖人办发〔2013〕28号)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2020年申报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4.破格申报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6.单位公示证明

7.蚌埠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及申报人员评审计划审批表

     8.2020年申报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9.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下载:附件1—9.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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