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李德龙等12名同志具备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3 10:46 信息来源:蚌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量: 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5号)要求,经审核认定李德龙等12名同志具备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19年10月算起。

 

附件:2019年具备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12名)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2日
附件

2019年具备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12名)

序号

  

 

备注

1

蚌埠市河道管理处

李德龙

 

2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周本原

 

3

蚌埠市公路管理局

许  通

 

4

蚌埠市公路管理局

刘国栋

 

5

蚌埠市公路管理局

田  野

 

6

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李泽龙

 

7

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孙弋淳

 

8

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刘若雪

 

9

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路志永

 

10

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王长宽

 

11

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李文强

 

12

蚌埠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张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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