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实蚌埠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3 17:00 信息来源:蚌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量: 字号:

各县(区)经济管理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充实评委会的力量,提高职称评审工作质量,按照《蚌埠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蚌人社201140号)精神,2016年拟对我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进行补充和调整。为认真做好专家评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高级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二、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熟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和基本要求;

4.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参加评审工作;

5.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女不超过52周岁)。

三、工作程序

   在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共同对推荐的评委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市工程技术中评会评委库。

 四、时间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专家评委人选的推荐工作,同时填写《蚌埠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专家申请登记表》与《蚌埠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专家推荐人选一览表》各1份,并于20167月底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市经信委组织人事科(电子版请发至邮箱:bbzc5310@163.com )

 

    附件:1.蚌埠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专家申请登记表附件1.doc

         2.蚌埠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专家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doc

 

 

 

 

                                      2016713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7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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