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陈晶晶等74名同志取得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五天,自公示发布之日算起。 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向市经信委组织人事科、驻委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3115310、3125390。 附件:2017年蚌埠市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直接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