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31 10:00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浏览量: 字号:
 

各县、区经信委(经发委),经开区、高新区经贸局、各相关单位:
    安徽省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国资人教〔2017〕143号),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做好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委组织人事科。报送材料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至9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市政府综合楼三楼5310,联系电话:3115310。
申报评审工作的具体事宜,请登录安徽省国资委网站“文件公告”栏目(http://www.ahgzw.gov.cn/gzwweb/article.jsp?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strId=a9c9f2d977464dc193bfb598f6277270&strColId=1448867928729005&_index=1)查看文件,下载填写相关表格。具体评审标准条件仍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67号)文件执行。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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