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4 16:16 信息来源: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量: 字号:


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4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认定条件。

、申报材料

依据《管理办法》提供安徽省智能工厂申报书或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申报书。其中,申报书相关附件按以下内容准备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 工厂或车间内,能够反映智能制造建设情况和成效的主要智能装备、控制系统、工业软件的购置清单(附件1),并提供与清单对应的发票原件扫描件;

3. 能够突出反映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建设情况的电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10张,并针对每张照片文字说明;

4. 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5. 项目材料承诺书(附件2)。

三、名额分配

1.智能工厂限制申报数量,原则上高新区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其他各县区不超过1个。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筛选、优中选优,遴选符合申报条件、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智能工厂

2.数字化车间不限制上报名额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上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项目。

、申报程序及要求

1. 申报单位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向所在县、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2.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材料,经县级、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命名并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109262871705

3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查询和下载有关文件。系统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46612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461324时,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62024时,逾期不再受理。

4. 请各县、区工信部门广泛宣传,组织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做好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工作。县区要求100%现场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请各县、工信部门确定推荐名单后621日上午下班前正式行文并附《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上报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上述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

联系人:装备工业科 徐崇鸣;联系电话:3115327   

 

附件:1.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已购置设备清单

           2.项目材料承诺书

           3.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项目汇总表

4.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蚌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64


附件1: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已购置设备清单.xls

附件2:项目材料承诺书.doc

附件3:2024年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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